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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訊|

消息公告詳情

花蓮縣青年發展諮詢委員會第七屆第一次會議紀錄

 

  1. 開會時間:115 4 22 (星期五) 下午 1530 分至 17 30

  2. 開會地點:花蓮雲基地(花蓮市府前路3)

  3. 主持人:黃執行長筱瑩      紀錄:胡雅瑜

  4. 出席人員: 詳如簽到表

  5. 歷屆委員交接及經驗分享:

李委員喬毓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遴選資格為1845歲青年,任期為兩年。本屆委員於任內參與公共事務推動,皆有相當之學習與收穫。本職務為無給職性質,需具備公共參與熱忱與服務使命感。各委員依自身關注議題及經驗參與遴選,投入青年公共事務推動。委員會每年固定召開四次會議,屬制度性安排;另亦鼓勵委員於各分組間持續交流合作,透過產業鏈結與人脈資源共享,共同提出相關提案,促進地方發展。委員於任內表示,參與青年諮詢委員會之最大收穫為公共參與之使命感與視野拓展。青年發展中心提供多元政策與資源(如青年創業貸款、SBIR創新創業競賽及各類培力課程),其中「新創大學堂」亦提供AI應用等實務課程,具產業應用價值,惟仍需持續強化對外宣導,使更多青年得以認識並運用相關資源。建議委員可持續關注並協助推廣青年發展中心相關政策及資源,以提升青年對政策之理解與使用率,促進資源下沉至基層。另委員亦指出,雖政策建議未必能即時落實,仍可透過持續提案與討論,作為政策調整與優化之參考依據。透過委員制度之參與,不僅有助於個人能力成長,亦有助於促進地方公共事務發展。預祝各位青諮委員能有使命感能在這片土地上共同努力,謝謝大家。

林委員家賢:擔任青年諮詢委員期間,深刻體會跨產業交流之重要性,並指出透過歷屆(第五屆至第七屆)委員之互動與交流,有助於跳脫既有產業框架,拓展視野並激發不同面向之思考與討論。另透過與不同領域委員之交流,亦有助於促進跨領域合作契機及提案發想,提升整體公共參與之多元性。有關提案部分,後續將依各分組進行討論,並可參考青年發展中心官網所彙整之歷屆提案資料。針對既有提案內容,仍可依現行需求及新興議題進行再提案或優化,鼓勵委員勇於提出創新想法。期許新任委員持續參與交流與提案,共同投入青年政策推動與地方發展。

主席致詞:感謝各位委員本年度加入青年諮詢委員會,後續請委員配合相關會議安排與運作機制。依委員會運作規劃,每屆委員會每年固定召開四次會議,請委員預留時間出席;會議時間將儘可能提前公告,如遇行政作業或排程調整,亦將另行通知。

縣府相關活動亦歡迎委員參與。青年諮詢委員會作為地方青年意見交流與政策建議平台,委員可協助反映地方青年需求,並就青年發展及縣政相關議題提出觀察與建議。

有關會議參與及提案機制,委員可於會議中就政策提出意見、建議及提案,惟本會性質為諮詢平台,相關建議仍須依行政程序轉請權責單位參考辦理。縣府政策推動需考量整體施政方向、年度計畫、資源配置及權責分工,並視提案內容評估其可行性與後續辦理方式。會議中如涉及特定業務或政策議題,將視需要邀請權責局處派員說明,並就委員意見進行回應;必要時亦可補充相關資料,或請提案委員進一步釐清提案內容。相關建議將由權責單位帶回研議,部分內容得視其成熟度、可行性及政策銜接情形,納入年度計畫或作為後續政策調整參考。為提升提案品質與政策對接效率,請委員於提案前可先行了解相關業務推動現況、既有政策基礎及執行條件,並可透過會前準備、分組討論或與相關局處交流,掌握目前執行情形後提出更具體、完整且可行之建議。縣府重視青年諮詢委員會所提出之意見與建議,第一場會議主要作為委員認識、機制說明與共識建立之基礎,期許各位委員透過持續參與、交流與提案,共同促進縣政推動與青年政策發展。

  1. 青諮委員自我介紹:(略)

  2. 青諮委員會設置要點說明:詳如青年發展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委員分組

產業發展

古怡婷、李佳駿、陳柏源、陳品元、邱鈺婷、周宥糖、陳亮臣

職涯發展

黎之廷、王嘉謙、洪逸帆、江暐凡、吳尚樺、樓修成

公共參與

蔡念蓁、莊曉雲、杜心瑀、張育彬、蘇晏柔、徐智文、張展逸

 各組討論

一、推派組長:結論如下

  1. 職涯發展組:古怡婷

  2. 產業發展組:黎之廷

  3. 公共參與組:莊曉雲

  1. 議題交流(略)

  2. 臨時動議

案由一: 長照與家庭托顧制度資訊分散、流程冗長且媒合機制不足,導致服務供需失衡與照服人力不穩定。

提案人: 杜委員心瑀

說明:

  1. 目前家庭托顧(家托)模式提供居服員轉型為固定據點服務的機會,具備工作穩定、收入較佳與可建立長期照顧關係等優點,但整體制度宣導不足,導致多數從業人員與民眾對此服務不熟悉,使用率偏低。

  2. 在制度面上,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資訊未整合,缺乏統一平台提供即時名額、服務據點與費用試算資訊,使民眾難以掌握資源,也增加1966專線的諮詢負擔。同時,長照申請與媒合流程冗長(約2.5個月),進一步降低服務可近性與使用效率。此外,家庭托顧服務者需自備場地並自行開發個案,但在資訊不透明與媒合不足的情況下,常出現個案來源不穩甚至長期無案的困境。

  3. 照服員整體工作環境亦不穩定,採「有服務才有收入」模式,排班與工時不固定,影響收入與職涯發展,導致人力流失與年輕族群投入意願低,形成制度、人力與服務之間的惡性循環。

決議: 轉呈社會處研議。

 

案由二: 促進青年跨區參與地方創生及擴大活動補助對象之建議

提案人:張委員育彬

說明:

(一)目前本縣兩所大學多集中於北區,青年活動與資源多集中於該區域,較難引導外地或在地青年深入其他鄉鎮參與地方創生,建議規劃跨區交流與實地參與機制,促進青年投入不同區域之地方發展。

(二)青年諮詢委員會屬較小型組織,建議可規劃辦理一次性之大型活動,如地方創生論壇、主題工作坊等,邀集更多青年及相關領域人士參與,擴大公共參與及政策討論能量。

(三)參考其他縣市(如高雄)推動經驗,建議強化與大專校院及研究所之合作,並檢視現行活動補助機制,適度擴大補助對象及範圍,以提升青年自主辦理活動之誘因與能量。

(四)另建議針對學生社團(含具潛力之團隊)提供更多資源支持,協助其辦理多元活動,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機會。

決議:青年發展中心辦理青年事務補助本年度已調整補助機制,納入大專校院學生社團為補助對象,並已與學校端(如國立東華大學)進行宣導,透過校內公告及教師協助推廣相關資訊。

 

案由三:建議擴大青年發展中心資源及場地設施使用範圍

提案人:張委員育彬

說明:目前青年發展中心資源多以特定類型活動為主,對於音樂、舞蹈等表演藝術相關需求之青年團體,在場地及設備使用上較受限制。建議研議於現有空間及管理規範下,適度開放場地租借或使用,提供音樂、舞蹈等活動使用,以提升青年使用公共資源之可近性與彈性。

決議:文化局有相關活動場域可提供租借(如:花蓮縣日出大道)可多參考與推廣。

 

案由四:強化青年實用技能培力與在地產業接軌機制,降低青年外流

提案人:黎委員之廷

說明:

(一)現行青年培訓課程多偏向職業訓練或特定族群(如中高齡、長期失業者),在課程設計及時間安排上,較難符合在學青年需求,導致青年參與度有限。

(二)部分課程內容偏向傳統產業技能,與現今青年所需之數位能力(如AI應用、數位行銷等)仍有落差,致使青年須額外付費參與民間高價課程,才能獲得相對應之實用技能。

(三)花蓮在地產業對於數位及AI人才需求逐漸增加,惟目前仍存在「在地培育不足、企業轉向外縣市尋才」之情形,顯示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尚未有效銜接。

決議:目前青年發展中心已推動「新創大學堂」等課程,並導入AI應用(如文案生成、店家行銷等實務操作),另本府亦已與國立東華大學合作成立AI教育中心,強化與在地產業及大專校院(如國立東華大學)合作,推動實作型課程、企業參與教學或專題合作,建立人才培育與企業需求之媒合機制。

 

案由五:建構花蓮觀光一日套票整合機制,帶動人流導入與在地產業發展

提案人:洪委員逸帆

說明:

(一)目前花蓮雖具備豐富觀光資源與青創能量,包含夜市文化、特色景點及在地品牌等,惟整體資源較為分散,缺乏整合性產品導入外地人流,導致觀光效益未能有效擴散至各區域及小型產業。

(二)參考韓國釜山推動觀光套票(如交通+景點+體驗整合票券)之模式,透過一日或多日套票串聯各景點與店家,有效提升遊客便利性與消費意願。

(三)花蓮具備發展類似模式之條件,例如東大門夜市、紅面鴨、瑞穗牧場等具代表性景點,亦包含在地特色品牌如蜜香紅茶等,具備串聯發展潛力。

決議:後續建議提供相關局處研議,評估納入既有政策或推動機制之可行性。

 

  1. 散會 下午17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