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
SBIR (英文全名: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研發,鼓勵中小企業投入資源提升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之創新研發計畫,帶動中小企業研發人才的培育、研發能力的累積,提高企業技術水準、進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及加速傳統產業之轉型與升級。
花蓮縣政府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規劃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向該處申請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培養花蓮縣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產業競爭力,期加速提升本縣在地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增加投資花蓮及創造就業機會。
申請資格
定義: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國內中小企業,即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只要是依法且登記(設立)於花蓮縣的中小企業(商行商號)都可以申請喔!(詳細請查閱本年度計畫申請須知)申請計畫期程:
(一) 第一次計畫概念海選初審: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29日(五)止。
(二) 初審通過單位繳交完整計畫書:將於概念初審通過名單公告後於計畫書繳交期限內完成。
(三) 簡報審查:將於完成計畫書收件後擇日進行(將另行通知提案單位)。
(四) 本年度(115)申請之計畫期程為審查通過核定通知之當月第一日或下一個月之第一日,本年度(115)期程預計為115年9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共計10個月)。將依實際執行情形公告為準。
計畫申請內容
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之內容:
(一)【創新技術】
是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所提計畫應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 創新應用以未曾獲本計畫補助之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應用,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本身技術水準,達到技術升級,並有明顯效益者。
(2) 具有產業效益之創新構想與技術,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
(3) 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或產品。
(4) 整合與運用相關技術,建構或展現具科技涵量、智慧價值,並創造具高質感、高互動呈現模式與體驗之創意數位內容。(二)【創新服務】
是指
(1) 有助於產業發展之具示範性之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
(2) 以需求為導向,透過科技之整合與創新運用,驅動創新經營模式與新興服務業之興起,或透過服務創新,創新產業價值活動。
(3) 整合與運用相關技術,建構或展現具科技含量、智慧價值之創意設計。如:
‧發展設計元素所需工具或平台,建立產業所需設計元件庫、基礎應用、設計工具。
‧建立消費者、設計者、生產者彼此間之串聯機制,促成跨領域整合,達到少量多樣、平價高質的產品或服務。
申請文件
(一) 海選階段
(1) 計畫申請表
(2) 計畫海選概念簡報
(3) 未欠稅證明(需向國稅局申請,文件名稱為: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二) 複審階段
(1) 計畫申請表
(2) 技術審查報告簡報
(3) 清潔生產自行檢查表
(4) 公司設立證明
(5) 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書
(6) 參與計劃人員勞保證明文件(或就業保險)
(7) 曾執行政府計畫揭露聲明書
(8) 建議迴避之人員清單
(9) 差異說明資料
(10) 個資使用同意書
(11) 其他計畫內容需求証明相關文件
申請方式
申請者請先至 115年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報名表單 填寫基本報名資料並至本計畫網站「檔案下載專區」下載相關表單資料,備妥資料後,應於公告截止當日17時止(或當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送至「花蓮新創基地 SBIR計畫辦公室」。
地址:970花蓮市海岸路17號
電話:03-8239860#7073
本計畫窗口資訊
收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7號(花蓮新創基地)
主責單位: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青年發展中心電話:03-8221316
SBIR計畫辦公室電話:03-8239860#7073
計畫電子信箱:hualiensbir@gmail.com
LINE@服務即時通:@SBI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