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各社區規劃青年活動項目

編號: 5-2-1

完全參採

  • 提案委員

    陳宣儒

  • 連署委員

    李喬毓

  • 說明

    目前花蓮各社區活動中心大部分為福氣站用途,希望在不影響福氣站運作的同時可以給社區內各年齡層作提案運用

  • 具體建議

    "1.  辦理縣級青年運用活動中心評選機制(遴選具公益性、發展性、永續性的活動中心給予獎勵) 2.  招募有志青年投入地方活動中心運用規劃(不能影響現行福氣站運用為原則) 找出每個社區銀青共創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