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各社區規劃青年活動項目
編號: 5-2-1
完全參採
-
提案委員
陳宣儒
-
連署委員
李喬毓
-
說明
目前花蓮各社區活動中心大部分為福氣站用途,希望在不影響福氣站運作的同時可以給社區內各年齡層作提案運用
-
具體建議
"1. 辦理縣級青年運用活動中心評選機制(遴選具公益性、發展性、永續性的活動中心給予獎勵) 2. 招募有志青年投入地方活動中心運用規劃(不能影響現行福氣站運用為原則) 找出每個社區銀青共創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