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二、職稱:職務代理約用人員
三、名額:正取1人,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新創基地(花蓮市海岸路17號)。
五、工作內容:
(一) 辦理青年發展中心人事管理業務。
(二) 辦理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計畫業務。
(三) 協助推展青年發展事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且具有人事管理或採購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為佳。
(二) 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系統。
(三) 具汽、機車駕照者優先。
(四)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七、報酬:按約用人員支給報酬280薪點支薪,新臺幣3萬8,948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八、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7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以送達日或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本案得視實際需要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會議室。
十、應徵方式: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歴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或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海岸路17號(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並於信封註明「姓名」及「應徵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約用人員」。
十一、錄取人員請在錄取後通知時間內至青年發展中心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
十二、聯絡電話:03-8221316,陳小姐。
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徵才專區: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9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