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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探所活動內容

年度

115

目標對象

用人單位

Registration Period

2026/05/08 12:00 至 2026/05/22 12:00


# 花蓮職探所再出發!
歡迎花蓮企業、店家、團隊看過來!

#【115 年花蓮縣青年暑期職場體驗實施計畫|用人單位徵集中】!!
由花蓮縣政府提供薪資補貼,讓大專院校青年在暑假走進你的職場、認識你的品牌、成為你的人才庫!青發中心陪您與青年一同向前邁進!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5/22(五)中午12:00截止
📍 歡迎加入「職探所」,一起打造花蓮的青年職場體驗地圖!

#我們在找誰?
✔ 花蓮在地公司、工作室、小店、NGO
✔ 願意提供暑期職場體驗與培訓
✔ 有心推動地方創生與青年培力的你

#這不只是職缺,更是與青年共同創造未來的機會!

 #【資格條件】

  •  私部門:依法設立於花蓮縣內之公司、有限合夥、商業或小規模營利事業

  • 第三部門:在花蓮依法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並具社會服務或地方產業發展實績者

 #【補助內容】

每家單位最多補助 1 名學生

最長補助 2 個月,每月最高補助 29,500元!

(一般公司行號則以80%計,詳以補助原則之說明為準)

 

壹、計畫緣起

為增進青年了解職場,及早規劃職涯,本府規劃多元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職場領域包括私部門及第三部門。本計畫著重於在地產業、推動社會公益相關之非營利組織做為職場體驗領域,為大專校院青年提供具啟發性的多元體驗機會,協助其走入產業現場,透過實際參與,培養責任感、解決問題能力與職場適應力。 同時,透過僱用補助措施,由縣府提供薪資補助,降低企業培育成本,鼓勵更多用人單位敞開大門,形塑「學用接軌、互利共好」的良性循環。

貳、計畫目標

一、提供青年至私部門及第三部門進行為期2個月之職場體驗,透過做中學,提升就業力與職涯規劃能力,並學習社會責任意涵。

二、提供私部門及第三部門薪資補助,降低培育成本,連結所需之青年專長及創意協力。

參、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肆、計畫對象及職場體驗內容

一、用人單位分類如下:

(一)私部門:

     1.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於本縣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於本縣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並應加入成爲花蓮購物節特約店家。

(二)第三部門:

     1.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立案宗旨為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社會福利服務或推動社會公益並有實績者。

     2.不包含私立大專校院及所屬單位。 

二、學生(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一)就讀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含空中大學全修生)之本國籍在學學生,及當年度錄取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

  (二)就讀專科學校者不含就讀專科學校之專一及專二生。

  (三)包含高中職、大專校院或研究所之應屆畢業生。

三、職場體驗內容:

職場體驗內容應具學習性或發揮學生所長,避免僅體驗例行性的行政庶務及打掃清潔等工作。

 

伍、用人單位提案及學生應徵

一、職缺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以線上報名為主。

請點擊本頁面下方「申請報名」按鈕填寫相關資料報名(或點此連結)

如無法線上申請,得聯繫本計畫執行單位,改以紙本申請,經本府審查後公告核定職缺,並供學生投遞履歷。

二、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需至本官網投遞電子履歷,由執行廠商審查學生資格並媒合各用人單位進行學生面試及進用。

 三、用人單位申請及學生應徵職缺等職場體驗相關事項說明詳如附件。

 

陸、審查作業

用人單位申請後,由執行廠商進行資格審查,提報職缺具「職涯未來發展性」及「工作場域安全性」者優先錄取,預計招募至少20個用人單位,視提報件數得不足額或增額錄取。

 

柒、職場體驗名額

115年預計提供 20 名體驗名額 (私部門15名,第三部門5名) 。

 

捌、職場體驗相關說明

一、體驗期間、工作時間

(一)體驗期間原則上訂於115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計 2 個月。

(二)工作時間以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天、每天 8 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間請事、病假,用人單位可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補班完畢,若無法補班,則依照勞動部規定辦理扣薪。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上述工作時間均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二、補助原則

(一)學生薪資

1. 私部門: 本府補助薪資為月薪新臺幣(以下同) 2 萬 9, 500 元之80% 計算,用人單位自行負擔20% 及超出100% 部分(每私部門總計補助上限為47,200元)。

2. 第三部門: 本府全額提供薪資為月薪 2 萬 9,500元之100%計算,2 個月合計提供補貼上限為 59,000 元。

3. 補助薪資依月份分 2 期撥付予用人單位,執行期間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二) 用人單位每單位至多補助1名學生。

(三)申請本計畫補助項目如已獲其他政府機關相同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依勞工請假規定如有事假者,其薪資計算公式如下:月薪扣除〔日薪 983元乘以請假天數〕;病假以前列計算標準除以 2 計之(約為日薪 491元)。

計算式參考如下:

  • 事假扣薪: 月薪扣除〔日薪 983元 乘以請假天數〕

  • 病假扣薪: 以前列標準(983元)除以 2,約為每日 491元。

*以上為建議計算基準,其他未提及之情形仍需以勞動部公告之薪資計算方式為準。

(五)用人單位可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學生工作績效表現提供紅利獎金等。

三、保險與退休金

就業保險、勞保、勞退之提撥,由用人單位依法辦理。其補助如下:

(一)私部門: 由用人單位自行負擔。

(二)第三部門: 除本府提供基本薪資2 萬 9,500元的薪資補貼上限外,另補貼雇主負擔之勞保、勞退或就業保險之費用(以29,500之基準值計算)。

四、膳宿及交通

體驗期間,學生之膳宿、交通事宜需自行處理,用人單位得視工作實際需要,提供相關經費補助或其他必要協助。

五、體驗期間若遇颱風等天災,處理情形如下:

(一)依據各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規定辦理。惟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後,各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未公告停止上班前,用人單位得依各地實際狀況自行判斷是否請學生前往工作,並於 3 日內報備本計畫承辦單位,該日薪資照發。

(二)學生若受困災區而無法繼續工作,則薪資計算至脫困為止。災區之用人單位若欲變更計畫為救災,需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承辦單位報備,並經本府同意後,工作內容始得放寬,不受限於原核定工作內容。

 

玖、職場體驗成果分享

參與本計畫之學生及用人單位,須配合參加本府辦理之職場體驗成果分享。

 

壹拾、預期效益

(一)預計提供 20 名青年從職場體驗當中,學習人際相處、團隊合作,學以致用並轉換成對在地的正面實踐。

(二)協助 20 間用人單位薪資補助,降低培育成本,引進青年創意及活力,促進產業發展或服務品質提升。

 

壹拾壹、督導考核

(一)承辦單位不定期電話關懷或安排關懷訪視。

(二)統計分析學生及用人單位問卷,瞭解執行狀況。

(三)召開期末成果檢討會議,據以改進。

 

壹拾貳、工作期程(預定,依本府網站公告日期為準)

時間

內容

即日起~5/22

用人單位提案

5月底前

用人單位資格審查及遴選

6月初~6月中旬

公告用人單位及招募學生(學生報名)

6月中下旬

用人單位辦理面試及回復錄取名單(媒合結果公告)

6月底前

職前講習(用人單位及學生皆需參加)、注意事項宣導、簽約

7-8 月

1. 學生至各用人單位體驗職場

2. 不定期電話關懷或訪視用人單位

9 月

辦理成果分享會,原則本計畫之用人單位及學生皆需參加

 

壹拾參、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案聯絡資訊:

花蓮購物節X花蓮職探所 專案辦公室

電話:03-8233520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例假日休息)

歡迎加入官方LINE@洽詢:ID【@HL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