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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資源

為協助青年圓夢並促進友善創業環境,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辦理【花蓮縣青年安心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作為創業青年強而有力後盾,並成立單一服務窗口,由專人協助民眾申請貸款,只要您是具有創造力與企圖心的在地青年以及中小企業,縣府幫助您不再為了資金問題而感到困擾,歡迎符合資格的您踴躍提出申請,大顯身手來開創無限商機。

貸款類別與申請資格

【一般貸款】
‧第一類:設籍本縣之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於本縣經營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有稅籍登記者(依法免辦稅籍登記者不在此限)。
‧第二類:符合經濟部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公司、或商業。
‧第三類:符合第二類資格,並為觀光旅遊、綠色能源、智慧科技、文化創意、精緻農業、醫療照護、社會企業及其他經本府公告之策略性產業。

【青創貸款】
‧事業符合前點各款資格且設立未滿五年者。
‧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擔任事業負責人,並於本縣設籍一年以上。
‧事業負責人最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或其委託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至少二十小時或二學分以上(如附件)。

申請青創貸款經審查通過者,得以其所創事業再申請一般貸款,並以一次為限。

貸款額度

【一般貸款】
‧第一類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50萬元
‧第二類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100萬元
‧第三類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200萬元

【青創貸款】
‧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200萬元。

本貸款之用途以購(建)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支應營運週轉金為限。
本貸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本金寬限期最長一年),每月繳付本息一次,除寬限期外,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貸款利率

【一般貸款】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計年息百分之一點四五為上限。

【青創貸款】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計年息百分之零點八二五為上限。

準備資料

‧申請表
‧事業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事業計畫書一份
‧切結書一份
‧稅籍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一份(無者免附)
‧申請本貸款前三個月內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或同意由承貸銀行辦理綜合信用保證同意書一份
‧其他依個案所需相關證明文件